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不得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经我委排查,截至2023年12月6日,5650辆贵阳籍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现将相关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请各经营业户按规定及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对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在线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贵阳籍未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货车清单.et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