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部门公告

贵阳市民政局撤销登记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4/01/10 1.6w 阅读 129 点赞

经查,以下社会组织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如果有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拟给予撤销登记的51个社会组织名单.xlsx


贵阳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