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授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阳市第四片区环境监测站(观山湖主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05897
通讯地址: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18号)
邮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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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贵阳市第四片区环境监测站(观山湖主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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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
朱昌镇金朱西路百花湖风景区内1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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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贵阳市第四片区环境监测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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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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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为租用百花湖风景区内1号楼作为环境监测办公,建筑主体占地面积共606m²,三层,建筑总面积为1200m²。内容包含行政办公室、档案室、药品试剂室、分析室、食堂、危废暂存间(规模约为10m2)等。监测内容为: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的常规监测。不包含辐射及放射相关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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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实验室有害废液、过期化学品、危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将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并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运出保护区按危废处理管控要求处理; 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收集初级处理达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提升到金百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实验室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等废气采用相应废气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实验室非甲烷总烃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控制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对应的浓度限值;项目危废暂存间、中和沉淀池的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须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为泵机和引风机,都设置在封闭的实验室内,通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后,能有效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废 ①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及废棉球,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置;油水分离器浮油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餐厨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膜经一般固废间收集堆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②生活垃圾 办公室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桶,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危险废物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该项目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10m2),危废暂存间位于1楼,将项目产生的危废由专门的废液桶收集,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的第三方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查,并注册登记,做好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日期、存放位置及去向;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并做好记录;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废物贮存的规定,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危险废物转移活动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记录。危险废物暂存间须做好危险废物标识,暂存的危险废物最终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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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两湖一库管理处 0851-85505897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