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摸排清底数。对辖区内的退捕渔民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摸清退捕渔民劳动力的就业信息,并动态更新,实时掌握退捕渔民劳动力就业情况。截至目前,我县退捕渔民共38人,其中劳动力25人,已就业25人。
二是强化培训提技能。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辖区退捕渔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宣传,摸清退捕渔民劳动力的培训意愿,积极引导辖区退捕渔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
三是开展服务促就业。强化宣传服务,切实提高退捕渔民劳动力政策知晓率;根据退捕渔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意向,开展“点对点”岗位推荐服务,精准推荐就业岗位,促进其实现转产就业。2025年以来,为退捕渔民劳动力开展政策宣传30余次,开展岗位推荐2次。
四是公岗安置保底线。按照“总量控制、适度开发”的原则,结合退捕渔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托底安置未就业退捕渔民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截至目前,已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名退捕渔民劳动力,城镇公岗安置1名退捕渔民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