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信息公告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23 1.0w 阅读 187 点赞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第三方优质机构负责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工作,现就项目采购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数字化制作;

2.采购数量:300本干部人事档案;

3.最高限价:¥13.5万元;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完成;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现行标准。

二、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资料

为确保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够掌握各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项目采购报名表》(附件1)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件2)上所列的印证资料;

3.《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项目报价函》(附件3)原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机构签章,准确标明服务价格并列明费用组成;

4.具备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印证材料;

5.详细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方案,至少包括项目人员配置、工作步骤、应急处置、时间安排等;

以上第1、2项资料不密封,第3、4、5项资料密封报送。

(二)报价流程

1.通过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出采购公告,由至少3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独立提出方案并独立报价(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数不够3家,则本次招标活动中止)。

2.组织磋商,流程为:

(1)各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供应商陈述机构概况、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相关资质、服务能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方案;

(3)现场公开各供应商首次报价;

(4)各供应商现场独立二次报价并确认为相应报价;

(5)经考量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方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相关资质、服务能力和项目价格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本次项目的供应商。

(6)公开采购结果。

五、工作安排

(一)申请报名

请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17:00前将《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报名表》(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件2)上所列的印证资料(均须盖章),传至邮箱270022632@qq.com。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电话:0851-87989192

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件2)上所列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现场磋商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贵阳市人民政府A区5楼540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磋商材料一式2份,由申请单位带到磋商现场,需胶装、盖章(含骑缝章)。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报价超过报价限额或经磋商确认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的视为无效报价。提交资料,不予退还。

4.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服务供应商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采购方案、供应商项目方案和服务承诺,签订协议约定项目要求、完成期限、资金支付方式等事项并启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工作,按进度分批次经验收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档案数字化数量支付费用。

附件:1.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项目采购报名表

2.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3.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项目报价函

4.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项目采购评分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