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信息公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20260116号)

2026/04/23 1.8w 阅读 334 点赞

四川诺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01月23日受理你单位职工刘兴友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6年3月23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600978)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600666)。经鉴定刘兴友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刘兴友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5年8月9日起至2026年3月5日止,共计209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0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