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市共有124条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延续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现我委依法对上述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予以公告注销。
请相关经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客运线路标志牌等交回原发证机关。逾期未交回的,相关证照、标识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贵阳市经营期限届满且未申请延续的客运班线明细表.xls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847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