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
生活办事类-居住证

关于公开征集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来源: 清镇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6-01-20 15:32:45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01/20 6.3k 阅读 194 点赞

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权益和生态环境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线索征集无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一)违法开采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或超越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规模、开采期限进行开采;以工程建设、土地整理、生态修复等名义变相盗采矿产资源;擅自启封已关闭取缔的矿井、废弃矿井进行盗采;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开采区域内实施开采活动;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不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二)违法转让类: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或违反规定倒卖探矿权、采矿权牟利等行为。

(三)违规审批与监管类: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环节中,存在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操纵审批程序、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中,存在默许纵容违法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或检查督导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违规挪用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在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等行为。

(四)关联违法类:为违法采矿行为提供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场所等便利条件;收购、运输、加工、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矿产品;涉黑涉恶势力垄断矿产资源开采、强占矿区、暴力抗法等“砂霸”“矿霸”相关违法线索。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详细说明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书证等),以便核查处置。

(一)电话举报:清镇市纪委监委[0851-82514775]、清镇市自然资源局[0851-82622437]、清镇市公安局[0851-82525110](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二)信函举报: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中环国际C组团商业街D区403室、清镇市公安局:清镇市红湖村滴澄关组63号(森林警察大队),邮政编码:[551400],信封上请注明“矿产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字样。

(三)现场举报:前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403室、清镇市公安局:清镇市红湖村滴澄关组63号(森林警察大队),当面反映线索(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情况、反馈结果;对于匿名举报,线索清晰、证据充分的也依法受理并开展核查工作。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公安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构线索。对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信访部门等受理或正在处理的线索,以及已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事项,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五、其他事项

(一)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将及时登记、分类处置,组织专人核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矿产资源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一并举报反映。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清镇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