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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60091号)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11:13:43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03/24 1.8w 阅读 44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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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于2025年12月29日受理你单位职工张海艳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6年2月24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600549)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600377)。经鉴定张海艳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张海艳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共计18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