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出行。2026年2月25 日,贵阳交警云岩区大队在新添大道冒沙井公交车站附近,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缉行动,成功查获一名多次酒驾的违法驾驶人。
2月25日,执勤民警在酒驾查缉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时,一辆号牌为贵A**FE5的小型轿车行至卡点附近时行为异常,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检查。
靠近车辆后,民警瞬间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烈刺鼻的酒精气味,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8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当场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将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高某违法记录触目惊心,此次已是第三次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
- 2019年11月,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中环路北段被云岩区大队首次查处;
- 2021年1月,高某在中山西路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本次被查获时,高某仍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且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主观恶意明显、性质十分恶劣。
据高某交代,2月24日晚,其在乌当区一酒店用餐期间饮用了二至三两白酒,之后心存侥幸驾车沿新添大道回家,不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高某血样鉴定结果为93.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后果
出行方面:驾驶证将被更长时间吊销,严重影响日常出行;
经济方面:面临高额行政罚款与法院判处的高额罚金;
法律层面:将面临1至6个月拘役,终身留下犯罪记录。
贵阳交警郑重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多次酒驾醉驾,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更是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
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文明出行。
(案例来源:云岩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