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公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涉及公安机关的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市公安局全体民(辅)警及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深入推进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强化执法、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以及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四、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主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警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刚要(2025年版)》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各类培训计划,推动全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2.责任单位:市局政治部及局属各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4月26日前
(二)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主要内容:紧紧围绕“预防违法犯罪、扫黑除恶、社会治安、反恐防暴、禁毒禁赌、报警求助、安全防范、户籍管理、出入境知识”等法治宣传主题,结合“1·10”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 5·15”经侦宣传日、“1·13”禁赌宣传日、“ 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18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9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日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2.责任单位: “12·4”国家宪法日(市局各部门), “1·10”宣传日(市局情指中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经侦支队、环食药支队),“4·15”国家安全日(市局相关警种部门),“ 5·15”经侦宣传日(经侦支队),“1·13”禁赌宣传日(治安支队),“6.18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环食药支队),“9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安支队),“ 6·26”国际禁毒日(禁毒支队),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交管支队)。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20日前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主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贵阳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常态化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2.责任单位: 市局法制支队、局直属机关党委以及市局各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20日前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1.主要内容: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执法公开、行政裁决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办理案件各环节宣讲法律,边执法边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法律文书结合案情进行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各执法警种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适时主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全市治安、交警、禁毒部门组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结合所办案件至少开展一场针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各相关执法警种每季度向市局法宣办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一个。
2.责任单位: 市局政治部、情指中心、法制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交管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环食药支队、公交分局、出入境支队等市局相关单位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1日前。
(五)建设公安法治文化
1.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市局机关文化建设内容,鼓励引导民警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深入钻研业务问题的良好习惯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推广公安法治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以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为契机,因地制宜打造公安法治文化主题阵地,对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丰富内涵,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大力宣传执法标兵、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推介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警察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2.责任单位:市局政治部、情指中心、直属机关党委、法制支队、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禁毒支队、交管支队等市局相关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20日前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普法办公室(市局法制支队);
联络员: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何演成;联系电话:0851-86797262;邮箱:2607911801@qq.com。
贵阳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