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满足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26号)文件要求,现就遴选2026年度贵阳贵安用人单位和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生产经营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不含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
1.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属于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有意愿、有条件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地方特色企业;
3.在拟开展认定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4.申请认定的职业(工种)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且在岗位设置中有明确对应的技能岗位;
5.有负责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内设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及专家团队,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申请认定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不少于4人,内部质量督导员不少于3人,每个职业(工种)专家不少于1人;
6.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考核认定场地,实操考场需满足对应职业技能操作的空间、安全要求,以及与认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设备设施、检测工具、原材料等;场地为自有或租赁(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用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场地及设施设备除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外,还须满足消防安全、环保、劳保等相关规定;
7.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激励相衔接的工作体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实现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岗位晋升、培训机会等直接挂钩;
8.已制定完善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能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流程提供质量保障;
9.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10.有完善的质量管控措施,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二)院校。贵阳贵安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不含省属院校)。
1.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在拟开展认定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3.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与本校开设专业相匹配,职业(工种)等级与办学层次相一致,评价对象为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评价时间限定为毕业年度或专业全课程结课后;
4.已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职内设机构,配备相应专职人员,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申请认定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不少于4人,内部质量督导员不少于3人,每个职业(工种)专家不少于1人;
5.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考核认定场地,实操考场需满足对应职业技能操作的空间、安全要求,以及与认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设备设施、检测工具、原材料等;场地为自有或租赁(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用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场地及设施设备除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外,还须满足消防安全、环保、劳保等相关规定;
6.已制定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考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题库管理、证书管理、违规违纪管理等;
7.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8.有完善的质量管控措施,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备案认定职业(工种)范围和等级
(一)认定范围。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后续发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同意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外,其余职业不得纳入认定范围。
(二)认定等级。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级别。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
四、申报材料
《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对照《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申请表填表说明》提供)。
五、其他事项
(一)已备案用人单位、院校评价机构新增职业(工种)、等级,参照本公告相关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可于申报时间截止日期前14个自然日内将申报材料word版发送至gyrsjyjdb@163.com邮箱进行预审,工作人员将通过邮箱回复预审意见。正式申报时,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对照《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申请表填表说明》顺序胶装成册),另附PDF电子版。
(三)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实之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材料需在申报时间内提交至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501室(地址: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一经报送,不再接受修改或新增其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就业中心鉴定部联系。联系人:袁柔。联系电话:0851-85807320。
3.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申请表填表说明(用人单位)
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2026年5月7日